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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市职工有哪些情形应视同为工伤?
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11-10-24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(二)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(三)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站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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