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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差别化最高贷款额的通知
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16-12-6
各科室、各管理部:
随着贷款业务发展和贷款总量增加,为保证有效还款,进一步规避和防控风险,根据目前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将贷款家庭中仅有一人缴纳住房公积金(包括未婚职工)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为40万元;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,最高贷款额度维持60万元不变。
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实行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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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:2016/12/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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